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旗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2.取得我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阶段须为国内本科一批及以上院校毕业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本硕阶段均毕业于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院校,如本科阶段在国内就读,须为国内本科一批及以上院校毕业)。

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5.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28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28日(含)之后出生)。鄂托克旗机关事业单位现有服务人员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7月31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数量和待遇

1.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35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引进人才均占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政治待遇政策。引进人才列入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

4.家属随调政策。引进人才配偶因两地分居申请办理工作调动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组织人社及编制管理部门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优化办理程序

5.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政策:

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5000元/人/月、2000元/人/月、1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对服务期未满的,提前解除引进合同者须全额退还已领生活补贴。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相关条件引进人才,给予5万元40万元安家补贴。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16日下午17:3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2月19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登录网站(http://www.nmrcks.net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具体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次录取本科生证明(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在国内就读的海外硕士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按时毕业证明

3.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5.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旗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报名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在国内就读的海外硕士,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次录取本科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海外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按时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引进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2.面试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

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5.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q.gov.cn/鄂托克发布”“鄂托克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面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拟引进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六)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引进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经旗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递补事宜。

(七)公示。对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情况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q.gov.cn/鄂托克发布”“鄂托克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查实的取消资格,并由旗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递补事宜。

(八)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人诚信档案。

本次引进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鄂托克旗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

其他事宜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q.gov.cn/鄂托克发布”“鄂托克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62149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托克旗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8

声明:本站部分招聘信息内容由本站根据官方招聘公告进行整理编辑。由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情况有变化可能,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请以用人单位公告来源为准或请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本站整理编辑的招聘信息仅供求职者参考,如因此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此条招聘信息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